阿潘聊保險五四三

什麼是保險?保險是一個很重要的金融工具之一,主要的功能在於風險轉移(安全性)也是所有金融工具當中唯一有不可取代性的,這就是保險最基本的工具特性。看完了是不是覺得有看沒有懂?這是不是你自己的情況,業務人員說得很清楚,你卻聽得很模糊,保單上面明明寫的中文每個字都認識,可是組合成保單條款的時候卻是有看沒有懂,到最後你自己也不知道你買什麼?今天就讓我們從頭聊起..

今天先從車險跟大家聊聊
車險之強制險篇:

很多人聽到車險的時候,第一個反應都是我有買車險

對!沒錯!你有買車險

因為強制險就是強制你要買的保險

依政府的規定汽(機)車所有人應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沒有買會怎麼樣?會被罰錢!
有人說哪有,我都好久沒有續保了也沒有被罰錢啊!

未投保或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續保者,經舉發者將處以
汽車者,處3000以上15000以下罰鍰
機車者,處1500以上3000以下罰鍰

畫一下重點,經舉發者

如果哪天你被警察攔下來剛好要確認你強制險,或是遇到檢舉達人檢舉你,還是你不小心招惹到小人,他又剛好知道這一條,不幸的你的藍色小朋友將要離你而去

或是沒有投保強制險,發生事故:

若未投保汽(機)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6000元以上30000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發生事故不管是不是自己的錯已經夠雖了,還是依規定都要保強制險才不會又被多罰款講了這麼多到底強制險可以理賠什麼?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體傷、殘廢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受益人給付保險金。

這邊畫2個重點

一. 體傷,殘廢,死亡:

當發生車禍事故的時候賠償受害人(被你撞到的人),不論是車內的乘客,或是對方車內的受害者,車外遭受波及的人,沒有受害者人數的上面,都有基本保障

傷害醫療上限20萬,但是有條件不是你想像的20萬全賠,死亡/殘廢(失能)保險金最高200萬

是不是很棒的險種而且保費便宜!

那對方修車,醫藥費不足的地方,薪水補償,精神賠償強制險怎麼賠?自己車禍受傷有沒有賠?

沒有賠!沒有賠!沒有賠!

強制險只有賠償受害人體傷,殘廢,死亡

所以只有投保強制險

不要問阿潘說:對方修車怎麼辦?對方薪水補償怎麼辦?對方精神賠償怎麼辦?對方很貴醫藥費怎麼辦?我某法度啊!

拜託一定要再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我才幫得了你(在下一篇會再跟大家介紹)

二. 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

有時候會聽到有人說,我又沒有錯,是對方的肇責,為什麼我要賠對方醫藥費?

或者是這次車禍是我的錯,我的醫藥費要自己溝五賽!

其實當初強制險的設計,就是要給每個車禍的受害者有基本的保障,所以不論你自己有沒有錯,想不想賠償,對方都可以直接越過你,直接找你的保險公司理賠強制險喔!

今天強制險簡單介紹到這邊,有任何問題可以留言給我!

敬請期待下一篇:第三人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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